这些年建筑房地产行业发展快,工程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几乎所有纠纷都是因为算工程款吵起来的。算工程款这事儿技术含量高,法院判的时候,基本都得看鉴定单位给的结果。所以造价鉴定算得客不观、公不公平,直接影响法院判得公不公道。这活儿既要懂技术,还得懂法。
今天和勤工程咨询公司就用大白话说说常碰到的三个麻烦事怎么处理。
一、 合同没效了,工程款咋算?
常遇到合同没法律效力(比如没资质签的),但工程完工合格了。这时候申请鉴定的人,会挑对自己好的方式提要求 —— 按合同算有利就要按合同,按合同吃亏就想按官方 “定额” 算(官方指导价,算得高)。
但*高法院早有规定: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优先按合同算。为啥?因为定额是老规矩,算出来的钱比实际合同价高很多,施工方投标时都得让约8%-20%的利才中标的。按定额算等于让一方白占便宜,不公平。所以不管合同有没有效,鉴定都优先按合同来。
二、鉴定结果比施工方自己要的还高,怎么办?
有项目里,开发商说鉴定的部分单价或工程量,比施工方当初报的还高,要求按施工方报的算。
这不行!首先法院让按合同算,合同没说施工方少报漏报就不能补;其次鉴定得客观,施工方多算了就扣,少算了漏了就加,这样才真实。就算*后鉴定总价比施工方诉求高,也得如实写,至于法院认不认,那是法院的事,鉴定单位不能故意算少。
三、图纸和现场不一样,按哪个算?
图纸和现场对不上很常见。首先看合同,合同说按图纸、签证单这些书面材料算,就优先按这个来,分两种情况:
1.埋地下的 “隐蔽工程”(比如地下水管):没法挖开查,就算开发商说和图纸不一样,也按图纸算,我们没资格搞破坏检查;
2.表面能看见的(比如墙面材料):两种结果都列出来 —— 按图纸算多少、按现场算多少,让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判。
总结:鉴定的核心原则
◆合同再无效,也优先按合同算,别让谁白占便宜;
◆鉴定要客观,多退少补,不故意凑数;
◆图纸现场对不上,看合同、分情况列结果,不瞎做主。
这样算出来的结果,法院好判,双方也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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